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待業一陣子重返職場,聽說有就業獎勵津貼可以領?
之前失業快半年,最近終於找到工作了,朋友說透過就業服務站媒合上工可以領一筆獎勵津貼,想問怎麼申請、要符合什麼條件。
匿名發問者 ·發問於 5 小時前 ·344 人看過 ·6 則回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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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文菜鳥 進階知識家 親身經驗 勞資法規顧問,處理過很多爭議,喜歡分享實戰經驗
這個你要找對的是「就業獎勵金」這一類的措施,重點在於你必須是經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(就是各地就業服務站)推介媒合、而且推介前有一段連續失業期間才算。實務上流程大概是:先到就業服務站辦理求職登記,讓就服員幫你開介紹卡去面試,錄取上工後在規定期間內連續受僱滿一定月數,就可以檢附在職證明、投保資料回站裡申請。它跟你自己上人力銀行找到的工作不一樣,一定要有「推介」這個動作留紀錄,不然事後很難認定。金額跟連續受僱要滿幾個月,各年度方案會調整,有的還會分身分別(例如中高齡、長期失業會多一點),這部分一定要以你申請當下的最新公告為準,別照舊資料算。建議你直接跑一趟就業服務站,跟就服員講你已經找到工作了、問這份工作能不能補辦推介認定,現場問最準。
阿欣_4127 初學者 親身經驗 資深 HR,看過上千份履歷,帶過小團隊
從 HR 的角度提醒你,申請這類獎勵通常會要求你提供在職證明跟薪資轉帳或投保紀錄,證明你確實連續在職。所以上工後記得把勞保加保生效日、薪資單留好。另外很多人卡在「推介前的失業期間」認定,如果你這半年有短期打工、有加退保紀錄,可能會影響連續失業的計算,去問的時候把你的加退保明細一起帶著讓就服員判斷。
華_2886 初學者 親身經驗 考進公職 9 年,也在新創待過
公部門這邊看到的重點是「時效」,很多獎勵措施規定上工後多久內要提出申請,過期就不受理。你既然已經上工了,動作要快,別拖到滿幾個月才想到。先打電話去就服站問清楚你這個 case 還來不來得及補推介認定。
小柏上班族 初學者 親身經驗 35 歲那年轉職成功,過來人
過來人建議,去就服站辦事情前先把身分證、存摺、勞保投保明細(可以用勞保局的 App 或自然人憑證查列印)都準備好,一次帶齊少跑好幾趟。金額多少各年度不同,別太執著,重點是那筆推介紀錄有沒有留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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