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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遣 跟 自願離職 差在哪 老闆叫我 自己寫離職單 可以嗎
在公司做了三年,上週主管突然找我談,說公司要縮編、我這個職位被裁掉,然後叫我自己寫一張離職單走人。我當下有點懵就答應了,回家越想越不對。想問資遣跟自願離職到底差在哪?老闆叫我自己寫離職單,我這樣會不會虧到什麼權益?
匿名發問者 ·發問於 12 小時前 ·859 人看過 ·6 則回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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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性職人_2708 實習知識家 親身經驗 連續創業者,也當過面試官
千萬不要簽!這差很多,公司這招是想省錢。如果是「公司資遣你」,你可以拿到:資遣費(依年資,新制每滿一年給 0.5 個月,你三年約 1.5 個月)、預告工資(工作滿三年要提前 30 天預告,沒預告要給 30 天薪水)、還可以憑「非自願離職證明」去申請失業給付(投保薪資 6 成、最多領 6 個月)。但如果你自己寫「自願離職單」,以上通通拿不到,因為變成你自己要走的。公司叫你自己寫離職單,就是想規避這些成本。你要做的是:要求公司出具「非自願離職證明」、依法給付資遣費跟預告工資,白紙黑字。
sam89_6487 初學者 親身經驗 研究所在讀,邊念邊找方向,換過幾次工作
留證據很重要。主管找你談的內容,如果方便可以錄音(台灣自己是對話當事人錄音合法)、或事後用 email/通訊軟體跟主管確認「想跟您確認一下,這次是公司因縮編要資遣我對嗎?」讓對方留下白紙黑字承認是資遣的紀錄。之後去調解或申訴,這些都是關鍵證據。
leo95 初學者 親身經驗 資料科學 2 年,非本科轉的
順帶一提,失業給付那塊很重要,很多人只想到資遣費。非自願離職才能申請失業給付,去就業服務站辦理,每個月可領原投保薪資的 60%,最長 6 個月,如果有扶養親屬還能加給。這筆錢在你找下一份工作的空窗期很關鍵,絕對不要為了幫公司省事就放棄。
打工仔999 初學者 親身經驗 外商中階主管,兩邊文化都待過
補充一個很多人不知道的:公司資遣還有義務幫你安排「謀職假」,資遣前要給你有薪的找工作時間。而且資遣要符合勞基法第 11 條的法定事由(例如虧損、業務緊縮),不是老闆想裁就裁。他叫你自己寫離職單,八成就是知道自己資遣程序有問題,想用這招讓你自願放棄權益。
溫拿工程師 初學者 親身經驗 純路過亂回
實務上你可以這樣回:「如果公司是因為縮編要資遣我,我可以配合,但請依法給我資遣費、預告工資,並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。」態度平和但立場堅定。如果公司硬要凹你自己寫,你就先不要簽任何東西,直接打 1955 勞工諮詢專線,或去當地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,免費的。
小玲玲 實力知識家 親身經驗 客服中心帶團隊,待過兩三家公司
我朋友就中過這招。主管好聲好氣說「你自己寫比較好看、對你之後找工作履歷比較漂亮」,聽起來很為你著想,其實是坑。自願離職對履歷根本沒有比較好看,但你損失的是實實在在的資遣費跟失業給付,加起來可能好幾個月薪水。別被話術騙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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